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0.“我是自有永有的”表宇宙万物的存在和彰显。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我自有”(I AM)是指存在;由于唯独祂是存在,故经上以“我自有”作为一个名字。“我自有”之所以出现两次,也就是说,“我自有永有”(I AM WHO I AM),是因为一个表示存在,另一个表示彰显。因此,一个表示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另一个表示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人身从神性本身彰显。但现在就其人身而言,主已变成神性存在,也就是耶和华了,那么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由神性存在所产生的神性彰显。由此可见,神性存在若不通过神性彰显,就无法与任何人接触;也就是说,神性本身若不通过神性人身,就无法接触,而神性人身若不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圣灵的神圣散发,就无法接触。这一点由约翰福音(约翰福音1:3)中的话来表示,即: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在人看来,神性真理似乎没有这种性质,即:任何事物都能通过它产生;因为人们以为它就像一种声音,从口唇发出后就随风飘散了。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真实事物。这种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切事物皆从它产生,一切事物皆靠它保持存在;因为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宇宙中最真实的事物。这就是神性真理的性质,神性真理被称为“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或圣言造的。
8200.“摩西向海伸手”表神之真理向地狱行使能力。这从“伸手”和“海”的含义,以及“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伸手”是指行使能力(参看7673, 8183节);“摩西”是指神之真理,如前面频繁所述;“海”,此处即红海,是指地狱(8099, 8137, 8138节)。之所以“神之真理行使能力”,是因为神的全部能力通过从主发出的真理来行使。这真理创造万物,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天堂和地狱里的万物都是通过这真理被排列成序;这真理也是地上万物的源头,并且一切神迹都是通过它实现的。简言之,神性真理含有一切能力在自己里面,如此彻底以致它就是能力本身。
在来世,有些人拥有真理的丰富程度超过其他人。这赋予他们如此大的能力,以致他们能毫无危险地通过地狱。在这些人面前,地狱里的人四处逃窜。还有些人通过从神来的真理奇迹般地行使能力。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地狱时,我们将在各章节末尾详述这些人和前者。从外在和世俗事物的角度来考虑事物原因的人不可避免地将从神来的真理视为只存在于思维层面,除此之外没有真实存在的某种事物。然而,这真理却是至高的本质实体,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从这本质实质获得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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